日本个人旅游签证
受理范围:1、常住地、工作地及户籍所在地为北京、河北、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湖北、湖南、天津、新疆、宁夏、
西藏、青海、内蒙古地区的申请者;
2、户籍所在地为其他地区者需在以上地区工作居住,并提供以上地区已有 6 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
3、如其直系亲属同行(父母、配偶、子女)长期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上述地区,则需要提供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户口本整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4、半年内被日本国拒签的客人,使馆将不予受理;
5、如果您目前有直系亲属在日本居住、生活,按日本大使馆规定我司无法受理您的此次日本个人旅游签证申请,请自行申
请办理探亲签证;
6、不接收在日本非法滞留过的申请人。
1.提交材料
(1)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 6 个月有效期;
2、护照至少留有 2 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不接收 6 个月内有日本拒签记录的护照;
5、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
(2)照片(2 张)
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两寸(4.5cmx4.5cm)白底光面彩照 2 张。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3)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1、全家 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另一方 整本户口本复印件;
3、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其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5)婚姻证明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6)中文在职证明
1、本人所在单位的中文在职证明:
(1)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
2、在职证明中的年收入必须在 10 万元以上。
(7)单位证明复印件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
注:1.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有年检章且在有效期内
(8)资产证明(在职)
★本人名下年收入必须超过 10 万以上的近一年储蓄卡对账单原件,活期余额需在 10 万以上。银行对账单不可以是大笔金
额存入来补足余额
●如有请提供以下辅助资产:本人名下能证明自己经济能力的不低于 10 万人民币的其他资产证明:(以下三项可以任意选
择一项提供,如提供配偶名下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或能体现夫妻关系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
1、金额在 10 万以上的存款证明原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车产复印件
(9)关系证明原件
如有直系亲属同行(父母、配偶、子女),资料中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或亲属关
系公证书原件。
★日本国签证申请书
1、提供一份本人用黑色水笔亲笔签名的日本签证申请表格,申请表格上的签名必须和护照上的签名保持一致
2、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签证申请表需由其父母双方代为签名,要签有儿童名字及父母双方的名字并注明代签
★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1、填写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请在申请书的签字处打印姓名,并在每个姓名后面由本人手写签名;
2、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需由其父母双方代为签名,要签有儿童名字及父母双方的名字并注明代签
注:如多人一起出行,且同时申请签证,可以只填写一份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请将所有申请人的姓名都打印在此同意书
中,在每个姓名后面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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