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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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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提供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
3、护照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双面都是空白面的页面,不含备注页;
4、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6个月内有欧洲拒签记录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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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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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请勿提供所持护照首页以及原签证页上的照片;
3、一般相纸打印的彩色照片,照片不可翻拍、PS、美颜;
4、脸部需占照片70-80%,下巴至头顶大约30-36mm;
5、请勿佩戴帽子、围巾、首饰(包含项链、耳环、耳钉)、口罩等遮挡物;
6、请勿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包含美瞳、普通隐形眼镜);
7、不能露齿,请勿张开嘴巴;
8、务必请清晰的露出五官,建议长发客人束发(需能看出耳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以及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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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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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送签当天携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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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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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本复印件(空白页无须复印);
2、如是集体户口,可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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