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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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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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不接收6个月内有乌兹别克斯坦拒签记录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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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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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两寸(3.5cmx4.5cm)白底光面彩照2张,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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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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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边缘完整,头像清晰,正反面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能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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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 |
★英文在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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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二选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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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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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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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证明 |
★邀请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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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领事司发出的邀请函复印件及注册号;
2、请确认邀请函已被发送至乌兹别克斯坦相关领事馆处,如领事处未收到邀请函,会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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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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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停留超过5天,必须在当地办理落地登记。如未按规定登记出境时会罚款;
2、此产品仅接受30天停留单次入境的申请人,90天停留或多次入境的邀请函需补缴使馆差价。
更多签证及报价请现询 咨询电话 0311-8699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