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身份证明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不接收6个月内有乌兹别克斯坦拒签记录的护照。
 
★照片(2张)
  • 提供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两寸(3.5cmx4.5cm)白底光面彩照2张,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边缘完整,头像清晰,正反面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能缩放。
 
 
工作证明 ★英文在职证明
  • 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二选 一。
     
 
★单位证明
  •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邀请证明 ★邀请函复印件
  • 1、经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领事司发出的邀请函复印件及注册号;
    2、请确认邀请函已被发送至乌兹别克斯坦相关领事馆处,如领事处未收到邀请函,会影响您的签证结果。
 
 
其他 ★委托书
  • 中方单位开具委托书一份,需加盖公章。
 

其他注意事项

  • 1、申请人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停留超过5天,必须在当地办理落地登记。如未按规定登记出境时会罚款; 
    2、此产品仅接受30天停留单次入境的申请人,90天停留或多次入境的邀请函需补缴使馆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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