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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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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不接收6个月内有坦桑尼亚拒签记录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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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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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色照片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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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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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 |
★单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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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或人事章(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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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在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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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如申请人是法人代表,请人事或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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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证明 |
★邀请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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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自坦桑尼亚邀请方的邀请函复印件;
2、坦桑尼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英文和斯语两个版本);
3、坦桑尼亚邀请公司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4、坦桑尼亚邀请公司营业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5、坦桑尼亚邀请人的护照或者居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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