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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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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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护照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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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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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6个月内拍摄,尺寸为3.5cm×4.5cm的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2、露耳朵,头发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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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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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能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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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 |
★在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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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如申请人是法人代表,请人事或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二选一)。
2、本人所在单位开具委托书一份,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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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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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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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证明 |
★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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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埃塞俄比亚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名单复印件;
2、由埃塞俄比亚邀请公司出的邀请函复印件;
3、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名单复印件需发到驻北京使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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