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身份证明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 需同时满足以下5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 
    3、至少有对开的2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受6个月内有日本拒签记录或滞留记录、延期记录的申请人。
 
★照片(1张)
  • 1、近3个月内拍摄的4.5cm×4.5cm白底彩照1张; 
    2、不接收侧身过胸照。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 1、整本复印件(空白页无须复印); 
    2、集体户口,可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长期居住地证明
  • 户籍所在地为北京、河北、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湖北、湖南、天津、新疆、宁夏、西藏、青海、内蒙古地区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非以上地区户籍,还需要提供以上地区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居住登记卡或居住证原件。
 
★亲属关系证明
  • 以下材料可任意提供一项: 
    1、近3个月内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需在同一户口簿上,并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 
    3、结婚证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申请表格 ★签证申请表
  • 1、A4纸单面打印,左上方需印有二维码标识 ;
    2、内容需在电脑上用Adobe Reader阅读器打开的PDF文件进行填写,不可手填,无需粘贴照片;
    3、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注:1、需用PDF 9.0以上版本填写签证申请表; 
    2、如果您选择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需要在电脑端预览申请表并打印签字。
 
 
邀请证明 ★日方邀请材料(在留资格3年以上)
  • 注:1、必需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以上的人员,邀请人与担保人可为同一人; 
    2、以下材料都请提交原件,所提交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
     
    1、身元保证书;
    2、邀请理由书;
    3、滞在预定表;
    4、名单表:申请人为2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
    5、住民票: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6、在职证明: 
    (1)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2)个人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3)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 
    7、资金证明(提供任意一项): 
    (1)课税(所得)证明书(市区町村长发行); 
    (2)纳税证明书(税务署长发行); 
    (3)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e-Tax要有”受理通知“及”确定申告书“的标识。 
    8、如邀请人为非日本国籍的,提供有效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在留卡上显示停留时间大于等于3年);如邀请人为日本国籍的,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9、能佐证渡航目的材料,如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的预约票、考试受验票的复印件等。
 
★日方邀请材料(在留资格3年以下)
  • 注:以下材料都请提交原件,所提交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 
    一、在日担保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元保证书;
    2、住民票: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3、在职证明: 
    (1)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2)个人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3)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 
    4、资金证明(提供任意一项): 
    (1)课税(所得)证明书(市区町村长发行); 
    (2)纳税证明书(税务署长发行); 
    (3)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e-Tax要有”受理通知“及”确定申告书“的标识。 
    5、如担保人为非日本国籍的,提供有效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在留卡上显示停留时间大于等于3年);如担保人为日本国籍的,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二、邀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邀请理由书;
    2、滞在预定表;
    3、名单表:申请人为2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邀请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
    4、住民票: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5、在职证明: 
    (1)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2)个人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3)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 
    6、如邀请人为非日本国籍的,提供有效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如邀请人为日本国籍的,提供邀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7、能佐证渡航目的材料,如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的预约票、考试受验票的复印件等。
 

其他注意事项

  • 签证有效期自使领馆签发日起计算。
在职人员,自由工作者,在校学生,退休人员所需资料请现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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